申請者最多可以選擇 5 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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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申請者還可以選擇最多 5 個教育領域
通過了“關於組織國立高等教育機構招生程序”的決定。
根據高等教育部的規定,今年最多可以選擇5個學習領域。
根據該決定,申請人:
  • 有權同時選擇最多五個具有相同科目、相同考試順序和所有形式教育的本科教育領域;
  • 根據註冊過程中選擇的學士教育課程的優先順序,首先以國家補助金的形式提供參加競賽的機會,然後以收費合同的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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