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和近親有權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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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後子女和近親見面的權利。

問題; 兒子和兒媳婦分手了,兒媳婦不讓我們見孫子,怎麼辦? 我們的兒媳婦有這個權利嗎?

回答; 根據《家庭法》,祖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近親有權探望孩子。 如果父母(其中之一)不允許近親探視孩子,監護人和監護機構可以給他們機會。 也可以向法院申請確定探視孩子的時間並施加不干涉的義務。

🟢總之,你兒媳婦沒有權利不把孩子給你看。 如果實踐中出現你所說的問題,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積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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