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及其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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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是近東和中東國家的工具。 尤其是有資料說法羅比是法羅比發明的一種表達樂理法則的樂器。 這種儀器廣泛用於亞美尼亞、阿塞拜疆、土耳其、東突厥斯坦、中亞。
它是由 Darvishali Changi 在 XNUMX 世紀寫成的 《音樂論》 值得注意的是,律法是一種古老的樂器。 這種樂器自 30 世紀 1978 年代以來就沒有在我國使用過,最後在 1980-XNUMX 年,它被帶回我國並由曾在烏茲別克斯坦服役的熟練音樂家和藝術家 Abdurahman Kholtojiyev 再次開始使用.
正如 Farobi 在樂器書籍中關於豎琴的部分中提到的那樣 “馬齊夫” 該樂器的發聲在方向上類似於豎琴,其聲音是由空弦的振動產生的。 Safiuddin Urmawi 在 XNUMX 世紀寫道,有兩種類型的法律。
XNUMX世紀 "Kanz-al-tukhaf" 一本(匿名的)關於法律和 nuzha 的波斯論文附有插圖。 據作者介紹,該法系用梅樹或葡萄銹製成。 下部長81厘米,對短邊45,5厘米,斜邊74,25厘米。 當時的法律有13條三弦。 右邊是耳朵,同側是耳朵。
Nuzkha比法大一倍,用黃楊木、柏樹或紅柳製成。 上部 (dekasi) 做得很薄,類似於烏德蘇茲。 許多字符串是三元組。 它們沿著整個上地殼繪製。 它們之間是不同長度的單串。 耳朵位於樂器的左側。 Nuzkhani 和法律一樣,是在雙手的手指上演奏的。
法律的結構
目前使用的樂器是一種多弦、平面、形似空中飛人的樂器。 長800-900毫米,寬380-400毫米,材質為楓木、桑木、胡桃木、杏木。 由木頭製成的蓋子 (deka) 執行主要功能。 甲板的一小部分覆蓋著動物或魚皮。 蓋上有三個不同花形的音室。 底蓋和包圍大多由楓木製成。 上蓋之間有24-25(三)根腸-細弦,即72-75根弦。 弦穿過矩形部分的孔並閉合。 弦的另一邊逆時針纏繞在木耳上,可以用三角部分的專用鑰匙轉動,調整到合適為止。 皮套上面放著琴弦,下面放著一根長木棍。 在另一側,電線在惡魔卡拉克之間穿過。 魔爪旁邊最多1-2-3特價 “城市” 設備被放置。 Urb 設備允許您在演奏時將琴弦升高和降低到小二度、大二度和小三度。
來自類似於法律的文書:在俄羅斯 古斯里, 在拉脫維亞 庫克勒, 在愛沙尼亞 坎內爾, 在拉脫維亞 康克萊斯, 在阿塞拜疆 程, 在烏克蘭 班杜拉, 在奧賽梯 杜阿達斯塔農, 在西歐 鐃鈸 被認為是
他們通過調解員和調解員執行法律。 它是通過在手指和指甲之間佩戴介質來進行的。 介質長 30-40 毫米,厚 1,5-2 毫米,寬 0,5-0,7 毫米。 釘子長 25-30 毫米,寬 10-15 毫米,由金屬製成,可以很容易地調整到音樂家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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