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茲別克斯坦,哪些人需要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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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特別委員會關於協調措施以確保該國冠狀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學形勢穩定的延長會議 舉行.
該國的流行病學情況是按地區進行分析的。 為了防止疾病的傳播,已經制定了任務,以增加公民遵守檢疫規定的責任。
正如會議所指出的,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專家強調,可以通過大規模疫苗接種成功地組織抗擊冠狀病毒並預防其新浪潮。 在這方面,強制冠狀病毒疫苗接種的做法最近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引入。
根據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人口衛生和流行病監測法》,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首席國家衛生監察員提供適當的衛生設施——有權就衛生和防疫措施作出決定。
該法第30條還包括一整套衛生措施和預防流行病的疫苗接種。
考慮到上述情況,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首席國家衛生醫生、衛生-流行病和平與公共衛生服務負責人 Bahodir Yusupaliyev 說:“進一步加強措施,防止冠狀病毒感染在共和國人口中傳播。烏茲別克斯坦做出了決定。
此外,根據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首席國家衛生督察於2015年15月0239日批准的衛生規則和規範“傳染病的免疫預防”第07-XNUMX號的流行病學指南,針對冠狀病毒感染的疫苗接種時間表加入。
❗️基於:
📌 到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以下類別或 1 歲以上的人群中接種 XNUMX 劑疫苗;
📌 1 劑疫苗至 2 月 XNUMX 日;
📌已確定在 1 月 3 日之前強制接種 XNUMX 劑疫苗(健康禁忌症除外)。
強制接種人群
▶️與人口互動的各類服務設施(公共服務中心、郵局、銀行、租賃公司、公證、保險公司、美容院、理髮店等)的員工;
▶️各類貿易設施的員工(食品、家居用品、服裝店、藥店等);
▶️體育學校和體育設施的員工;
▶️文化娛樂設施和休閒場所的員工;
▶️酒店、家庭旅館、旅社、旅館、旅社和露營地的員工;
▶️從事客運的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僱員;
▶️政府和非政府教育機構的員工;
▶️軍事人員;
▶️公共餐飲場所的員工,特別是位於公共場所的快餐店、茶館、婚禮、咖啡館和餐廳,包括從事產品交付的員工;
▶️各類國有和非國有醫療和醫療社會設施的員工;
▶️公用事業工人;
▶️通訊和電信設施的員工;
▶️公共當局和行政部門的僱員;
▶️執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