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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不參與強制認證的教師名單已獲批准
根據政府決定(572 年 17.09.2021 月 XNUMX 日第 XNUMX 號),批准了關於學前教育、普通中等教育、中等特殊教育、專業教育和課外教育組織教師認證程序的規定。
據了解,以下內容不屬於下次強制認證範圍:
🔹 具有理學副博士、哲學博士(PhD)或理學博士(DSc)學位並具有高級認證委員會授予的高級研究員、副教授、教授職稱的教學人員;
🔹具有15年教育機構連續工作經驗的高素質師資人員(班主任);
🔹已達到退休年齡並從事教學活動的教學人員;
🔹從事教學活動工作經驗不滿三年的教學人員;
🔹孕婦、懷孕期間以及上班後一年內;
🔹 懷孕、分娩和育兒假期間、休假期間以及開始工作後一年內的婦女;
🔹 有三歲以下兒童從事教學活動的婦女;
🔹接受長期(三個月以上)治療的教育人員,在治療期間和上崗後六個月內;
🔹本規定第八款、第九款規定的教育人員,自直接確定資格類別或者提高一級資格之日起五年內;
🔹 派往共和國和國外學習、再培訓和進修的教師人員;
🔹 需要社會保障、就業困難、無法在勞動力市場平等競爭的教師人員,將從進入這些學校之日起保留三年,以保留最低數量的工作崗位工作。
🔹依照法律規定,本款未列明的其他教育人員可以免於下次強制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