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在學校丟失的書買單?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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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在學校丟失的書買單?多少錢?
根據《中學教材教具提供程序規定》(https://lex.uz/docs/2378458),無論教科書、教具的使用方式如何,如它們丟失或變得無法使用,學生的父母或其替代者或資助人或教師應使用此類教科書或教學方法手冊來彌補損失,或支付主要文件(發票、運單)中註明的價值。
學生家長或其替代人或贊助人或教師應支付以下數額的損害賠償金:
👉一年級學生每本教科書或教學方法手冊-一次;
👉 (https://t.me/+KzysPSHcaRVlMGQy) 2-4年級學生的每本教科書或教學方法手冊 - 其數量的兩倍;
👉 5-11年級學生的每本教科書或教學方法手冊-四次。
普通教育學校圖書館的教科書和教學方法手冊的核算、它們的使用、存儲、付款文件的可用性和移動,以及旨在培養學生愛護教科書意識的教育活動由普通教育學校的圖書館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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